近日,围绕GPL(大众许可证,“General Public”原意就是“大众”之意,以往译为什么“通用公共许可证”,很别扭)的修改问题,出了点麻烦。7月27日,GPL3的第二次修改稿发布了,FSF自由软件基金会的总律师Eben Moglen表示很满意。但是,Linux的奠基人Linus Torvalds对此很生气,狠批了FSF的自由哲学。Linus说,GPL2是一种“交换原则(拉丁文“quid pro quo”),如果我把我的开源软件给了你,你可以自由使用它,但是,你必须把你所做的任何改变返回这个世界”。在Linus看来,这就是公平原则(Fairness),而完全不是FSF自由软件基金会所倡导的“自由高于一切”的哲学,Linus所关心的是那种能够产生优秀代码的过程本身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快乐。Linus认为,GPL3企图把世界带回到那个美好的“老时光”:自由软件是战争,而FSF是它的总司令,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它(自由软件)不是战争,和平和幸福的共存(Co-existence)实际上远比道德圣战更招人喜爱。
企鹅(Penguin)的憨态,象征和平;牛羚(GNU)的长角,代表好斗。而如今我们的开源软件体系恰是Linux/GNU两者的结合,Linux与GNU,和平与战争,不可分离。我们如何办?
编写程序代码,本是人的一种能力。人们把这种能力拿去赚钱,发展软件的商业产业,无可厚非。编写自由软件满足人们使用软件的自由权力,也无可厚非。编写程序代码,仅仅是好玩“Just for fun”(Linus语),有点脱离社会实际。公平性(Fairness)是自由人们的一种必然选择。
我认为,企鹅与牛羚,一个也不能少。
-- 原文链接: http://blog.csdn.net/yuanmeng001/archive/2006/08/03/101374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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